一、哪些人需要办理劳工证
1.如何区別哪些人需要办外劳证?
答:目前持有普通(E)签证的外国人都要外劳证,包括外商在內。
2.家属和小孩是否也要办外劳证?
答:目前需要,內政部第75项法令9条规定,针对普通签证申请延期6个月或以上,必须向当局证明有足够理由生活在柬埔寨的证明书,或者持有劳工雇佣合同书,否则不可延续签证。
內政部不会让任何外国人隨便在柬埔寨居留,外籍员工的家属在申请延期6个月签证,必须有当局的证明书。內政部75项法令13条规定,凡是要申请延期6个月以上签证,必须办持有合法劳工证。
目前,移民局正在把普通签证(E签证)区分为多种类,包括外籍职员或投资商家属、长期居留的退休外国人、学生、志愿者、与柬籍配偶的外国人,一旦这些种类签证启用后,这些人就不必办外劳证。
3.志愿者和考察员是否要办外劳证?
答:对於商务考察的专家,没有公司雇用合同书,及没有固定的居住地点,不须办外劳证。
志愿者或援助单位的工作人员,只要与柬埔寨相关政府部门有签署谅解备忘录,不须办外劳证。
4.劳工部和移民局联合监检组去验厂,假如外国籍员工都有外劳证,是否还要支付验厂费?
答:政府没有规定验厂要收费,工作组在验厂前,劳工部和移民局会向公司发出通知书,並附有这两部门的联系电话,如果有官员向厂方索钱,可以通过电话举报。
5.生活在柬埔寨多年的外国人,过去没有办外劳证,是否会被追算及罚款。
答:劳工部会追算,这是外国劳工必须交付劳工证费用的义务;且目前如果劳工部和移民局检查发现有外国员工没有办外劳证,会一律罚50万柬币(125美元)。
6.雇主是否需要办外劳证?
答:在柬埔寨从商的外国雇主都必须要办劳工证,《劳工法》第261条规定,雇主必须最先拥有合法的外劳证。
二、公司如何办理劳工证
根据劳工部关于申请外国劳工配额及劳工证时间安排的通知(第5053号通知)规定:需要雇佣外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企业,必须在每年9月30日至11月30日前向劳工部申请下一年度雇佣外国劳工的配额;每个企业所雇佣的外国劳工不得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10%;未申请年度用工指标,将不被允许雇佣外国劳工;在下一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前办理劳工证。
公司企业 办理劳工证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:
1、注册企业(已注册的可略)
持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到劳工部注册,时间为20——30个工作日。
2、申请外国劳工配额
劳工部规定企业聘用外籍劳工和本地劳工的比例不超过1:10
3、递交申请劳工证资料
-公司资料(税务营业执照、商业部营业执照、公司章程、税务证)
-开公司通知书
-员工的申请表(含本地员工以及国外员工)
-员工薪资表
-劳务合同
-公司的机构书
-护照、4x6照片3张,时间为15--30个工作日。
提供以上资料的公司收取费用240美金/人
补交年费100美金每年,(如2015年入境就是200美金+240美金=440美金)备注:时间长久的没有办理劳工证的,补交年费可以协商。
三、个人如何办理 劳工证
-租房合同(一份可办理1-5人)
-居住证明(每人一份)
-护照、4x6照片4张,时间为15--30个工作日。
提供以上资料的个人收取费用240美金/人。
补交年费100美金每年(如2015年入境就是200美金+240美金=440美金)备注:时间长久的没有办理劳工证的,补交年费可以协商。
提供:护照 4x6照片4张 办理劳工证 收取费用280美金/人
补交年费100美金每年(如2015年入境就是200美金+280美金=480美金)